山西省太原市居住证怎么办理

山西省太原市居住证怎么办理,第1张

太原市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办理指南(条件+材料)

1。应用条件

根据《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国办发〔2018〕181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实施细则的通知》(郑锦办法20193号)规定:

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和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港澳台居民,可以申领居住证。

2。申请材料

申请人填写申请登记表,提交港澳台居民出入境证件,并向居住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指定的公安派出所或者户籍大厅提交居住证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1)居住地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购房合同或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2)就业证明包括: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3)在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能够证明连续在读的其他材料等。

3。处理过程

(一)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原件,到居住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指定的公安派出所或者户籍大厅提出申请。

(2)公安派出所或户籍大厅现场核查材料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

4。收费依据和标准

第一次办理居住证的,免收证件工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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