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买房落户需要哪些材料
购买二手房并入驻的,可在原住户迁出其房屋后申请迁入;
持有网上签订的购房合同,需要实际迁入,需要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核实开发商或物业是否为房屋办理了备案手续。如果已经备案,可以落户。
所需材料:
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
2.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发票(收据)或契税发票;或当地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合同)、购房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直系亲属随迁的,应出具直系亲属证明(结婚证、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达到法定婚龄的子女应出具未婚证明或声明。
注:非住宅房屋、违建房屋、小产权房不登记。
处理时间限制:
派出所随时受理,每月一次将材料上报市公安局。市公安局在收到材料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