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养老保险怎么缴纳?
一、缴费基数和比例
(一)城市工人:
按照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支付。
1.个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2018年云南省职工全口径月工资60%的,以2018年云南省职工全口径月工资的60%作为2019年的缴费基数,即3107元/月。
2.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2018年云南省职工全口径月工资300%的,以2018年云南省职工全口径月工资的300%作为2019年的缴费基数,即15537元/月。
缴费比例:公司16%,个人8%;
(二)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
自2019年1月1日起,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按照调整后的全省城镇单位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5179元,确定了个人缴费基数的上下限,通过将全口径城镇单位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提高10个百分点,确定了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档次(共40%-300%,27个缴费档次),让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根据自身条件选择缴费档次。
二。付款期限
1、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作为领取基本养老生活费的起始年龄。领取基本养老生活费的最低缴费年限为15年。领取基本养老生活费时,缴费超过15年的,按照缴费月数增发养老待遇。
2.男年满60周岁不满7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不满65周岁的,领取基本养老生活费的最低缴费年限为15年,每增加1年,缴费年限减少1年(即男年满61周岁、女年满56周岁减少14年;男性62岁、女性57岁为13年,以此类推)。领取基本养老生活费时,超过最低缴费年限的,按照缴费月数增发养老待遇。
3.男年满70周岁、女年满65周岁且参保的,领取基本养老生活费的最低缴费年限为5年。领取基本养老生活费时,缴费超过5年的,按照缴费月数增发养老待遇。
4.个人账户记录的累计缴费年限达到或者超过最低缴费年限,且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从次月起按月发放基本养老生活费,直至年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