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医保年度调整居外人员个人账户社会化发放有什么变化?
根据苏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基本政策和待遇标准调整方案,苏州市医疗保险年度由每年4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调整为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问:
医保结算年度调整后,外派人员个人账户社会化发放有哪些变化?
答:
随着跨省异地门诊实时结算范围的不断扩大,更多居住在省外的参保人员已经能够实现门诊在线结算。对已办理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并已在就医地开通门诊联网结算的参保人员,不发放个人账户,异地就医人员可持省标卡直接使用个人账户结算医疗费用。符合发放异地退休人员个人账户条件的参保人员,2021年7月发放,4月1日预拨剩余金额也将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