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贵阳离婚证的条件
1.当事人依法登记离婚,至今仍维持这种情况。
2.当事人遗失或损坏结婚证。
3.本市户籍居民或原登记机关在贵阳。
4.离婚已在申请人户口簿上注明。
注:户口本上未注明离婚的,不能补办离婚证,可以出具夫妻解除关系证明。
二。贵阳离婚证补办材料
1。内地居民
我的户口簿和身份证。
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婚姻登记档案备案证明。
婚姻登记档案遗失的,当事人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
当事人提交两张1寸大单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更换离婚证)。
2。香港居民
(1)通行证或回乡证
(2)香港身份证
(3)我的离婚登记档案
(4)申请补领结婚证登记声明的签署声明
3。澳门居民
(1)通行证或回乡证
(二)澳门居民身份证
(3)我的离婚登记档案
(4)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签署声明。
4。台湾省居民
①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他有效旅行证件;
②本人在台湾省居住的有效身份证件;
③结婚证;
④双方离婚协议。
(1)台湾省居民通行证或旅行证件
(2)本人身份证
(3)我的离婚登记档案
(4)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签署声明。
5。海外华人
(1)本人有效护照
(2)我的离婚登记档案
(3)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签署声明。
6。照片
补办离婚证时,当事人需提交近期二寸单身半身免冠照片两张。
7。离婚证
离婚证条款破损或不一致。
注意:二代身份证复印时需要双面。
三。离婚证补办流程
1、当事人持所需证件和材料向原婚姻登记机关或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县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发。
2.当事人亲自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3.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时应提交当事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承办机关、当前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其身份证件。
4.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当事人提交的文件、证件进行审核,符合补领婚姻登记证条件的,予以登记。
四。搬运地点
乌当区婚姻登记处
贵阳市乌当区宾西南路1号
0851-86846968
白云区婚姻登记处
贵阳市白云区建设北路7号
0851-84604120
南区婚姻登记处
贵阳市南明区剪刀南巷17号
0851-85817848
贵阳市婚姻登记处联系地址和电话列表
五、手续费
9元成本(拍照额外收费)
六。处理时限
证件齐全,当场登记,发放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