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士异地祭扫政策

烈士异地祭扫政策,第1张

湖北烈士亲属异地祭扫补贴哪些人可以领(附方式)

异地祭扫服务对象:

烈士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没有上述人员的可以包括烈士的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女婿、儿媳、岳父母、岳父、岳母。

异地模式:

组织异地祭扫服务有集体组织和自行组织祭扫两种方式,适用于跨省祭扫和省内祭扫。

集体组织祭扫,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伍军人事务部门根据烈士亲属的申请组织实施,并统一发放《烈士亲属异地祭扫证明》。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烈士亲属年满65周岁或者残疾体弱多病的,需要有一名亲属陪同,参加追悼会的亲属和陪同人员一次不得超过三人。自行前往祭祀、祭扫的烈士亲属凭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县级人民政府退伍军人事务部门审核出具的《烈士亲属异地祭祀、祭扫介绍信》享受相应的服务保障,原则上每年一次,每次不超过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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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https://juke.outofmemory.cn/life/11896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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