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停车管理规定(持续更新)
2021年7月6日,昆明市发改委会同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昆明市发改委、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主城区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昆发改办〔2021〕329号)。文件实施以来,成效明显,同时也收到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为进一步完善政策,昆明市发改委将组织相关单位对试点政策实施全过程进行分析论证。在此期间,主城区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试点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继续按昆发改价格[2021]329号文件执行。
一、试点范围/停车类别划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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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城区城市道路临时停车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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