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离婚彩礼钱法律上怎么处理
根据婚姻家庭司法解释第五条规定,一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经查明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以双方离婚为条件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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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离婚,一方可以请求法院分割共同财产吗?
根据《民法典》第1066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隐匿、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
(二)一方患重大疾病需要医疗救治,负有法定赡养义务,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