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婚检都检查哪些项目?
按照《婚前保健规范(修订)》(吉炜府发〔2002〕147号)要求,对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精神疾病三种疾病进行检查,免费婚前医学检查14项。
1。三项咨询服务。①婚前健康指导(婚育相关保健知识的宣传教育、性生理卫生知识、婚育相关疾病知识、受孕前的心理生理准备、环境和疾病因素对后代的影响、新婚避孕和计划生育指导知识、出生缺陷预防和生殖健康知识等。);②婚前健康咨询(对体检中发现的异常情况提供科学的婚育医学指导,解答受检者提出的具体问题,帮助受检者在知情的基础上做出恰当的决定);③病史询问(了解妊娠史、疾病、家族史、用药、生活习惯、饮食营养、环境危险因素等。).
2。三次体检。①常规检查(身高、体重、血压、心率、甲状腺触诊、心肺听诊、肝脾触诊、四肢脊柱检查等。);②女性生殖系统检查;③男性生殖系统检查。
3。七次实验室检查。①阴道分泌物检查(包括清洁度、滴虫、霉菌、淋病);②血常规检查(全血细胞计数+5分类);③尿常规(12项);④肝功能试验(丙氨酸氨基转移酶);⑤艾滋病筛查;⑥梅毒螺旋体筛查;⑦乙肝表面抗原检测。
4。影像医学检查一项。胸片或胸片。
对未婚怀孕妇女,女方可凭产科保健或助产医疗保健机构出具的早孕诊断证明,自愿选择免费婚前检查服务。当事人自愿放弃免费婚检服务的中心子项目,由当事人写书面申请并按手印(申请书粘贴在婚前医学检查单背面)。
除上述项目外,各地可因地制宜,纳入心电图、b超、精液分析、染色体检查等。纳入婚检项目,并采取免费检查、自付费或地方财政补贴等方式。
扩展:
工作流
第一步:准备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凭身份证和户口本(有效军籍证明),到户籍所在地指定的婚前医学检查机构,接受免费婚前医学检查服务。各级婚姻登记机关在办理婚姻登记业务时,应主动向当事人宣传法律法规和政府免费婚检政策,并配合发放婚检资料,引导其参加免费婚检。
第二步:婚检机构尽量在当天(不超过3个工作日)向双方反馈婚检结果,并出具婚前医学检查结论表。
第三步:根据婚检报告,对男女双方进行科学的婚育指导,提供婚前健康咨询。
第四步:根据婚前医学检查结果,男女双方携带婚前医学检查结论表到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第五步:收集并提交信息。按照全省各地统一的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网络信息系统报送数据。婚前医学检查机构或县妇幼保健机构信息员应填写当日免费婚前医学检查资料;非户籍所在地婚检机构享受免费婚检服务,但省内其他免费婚检机构已按本实施方案规定的婚检内容进行了自费婚检的,由户籍所在地县级指定机构按标准审核检查报销, 并且婚检资料由负责报销的县级信息员填写(收取当事人费用的免费婚检机构信息员不重复婚检资料)。 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应每周主动与当地婚姻登记部门核对参加过免费婚检人员的婚姻登记状况,并填写相关数据。
各级婚检机构要建立转诊机制,对精神疾病、传染病、遗传病等疑难疾病,要与相关医疗卫生机构签订转诊协议。在婚育指导环节,婚前医生对不能确诊的疑难疾病,需要参考专科诊断意见或者转诊的,应当出具转诊单,建议到有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诊断,诊断相关费用由当事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