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激活时间
自2021年9月27日起,全省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机构签发的出生医学证明电子证书与出生医学证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二。发放程序
(一)医疗机构的首次出生证明
1.发行流程
(1)具有助产技术资格的助产士在分娩后24小时内在登记表上签署《出生医学证明》,并将分娩相关信息录入医院信息系统。核实后会签字(电子签名)确认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