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流动人口生育登记办理指南
太原应该如何办理流动人口的出生登记手续?办理需要提交哪些材料?流程是怎样的?太原本地宝边肖为您提供太原市流动人口出生登记指南。
处理条件
首次出生登记:
1.本辖区登记在册的已婚育龄妇女。
2.男方户籍在我区,女方是与外省丈夫在本市居住的育龄夫妻。
注:符合上述条件的已婚育龄妇女,符合政策规定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在怀孕三个月后至生育前办理。
二孩出生登记:
打算生第一个和第二个孩子的已婚夫妇。
再生育服务证登记:
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太原市户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1。夫妻已有两个子女,其中一个经市级以上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患有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2 .
。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生育一个子女的;
[br/]3。再婚夫妻再婚前累计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且未共同生育子女,但有违法生育的,不允许再生育;
4。再婚前,一方已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5 .
。符合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被批准再生育的再婚夫妻的子女,经设区的市级以上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