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可享受以下六个方面的培训补贴:
(一)就业技能培训补贴。就业技能培训基本补助标准每人每8课时不超过180元。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资格证书,下同)后,按基础补贴标准给予补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并在6个月内实现就业的,按基本补贴标准的150%给予补贴。
(二)创业培训补贴。参加创业培训的,根据培训项目类型(包括SIYB培训、网络创业培训等)给予补贴。)和训练效果。其中,参加SYB、网络创业培训等后取得创业培训证书者,但6个月内未创业的,按每人1000元给予补贴。6个月内创业的,给予每人每期2500元的补贴。参加IYB培训后,获得创业培训证书者,按每人1000元给予补贴。创业培训时间一般应不少于80学时。
(三)企业职工在职技能培训补贴。对企业新招用的高校毕业生,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参加企业依托其所属培训机构或法律合规教育培训机构开展的在岗技能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按照同工种、同或相近课时就业技能培训基本补贴标准给予补贴。
(四)企业新学徒培训和技术人员培训补贴。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的企业在职职工,培训后取得相应的中级工、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的,分别按照每人每年5000元、7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参加技师培训并经培训取得相应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企业职工,分别按照每人4000元、5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5)基于项目的培训补贴。通过项目制,向社会上有资质的优质培训机构购买就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项目,为符合条件的人员提供免费的就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项目培训应突出工作表现。对承担项目式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按照培训后就业创业成功率50%(含)、65%(含)、80%(含)三类给予补贴。补贴按实际参训总人数计算,标准为每人每期不超过4500元。培训后就业创业成功率低于50%的,不给予补贴。
(六)交通和生活费用补贴。【/S2/】2020年12月31日前,对属于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或项目化培训的,按照培训期间每人每天不超过50元的标准给予交通和生活费用补助,每人每期不超过2500元,每年只发放一次。
此外,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还可享受代培工作补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区工厂(含扶贫车间、村办工厂)等生产经营主体,招用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培训,或者参加失业保险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高校毕业生就业培训的,对用人单位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每人补贴资金总额不超过3600元。
大学毕业生如何申请职业培训补贴?
毕业年度内参加免费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的高校毕业生,可由培养单位按规定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职业培训补贴。《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的通知》(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11〕64号)规定,申请材料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核后,发放相应补贴。
申请材料:职业培训补贴申请材料应附学员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创业证明、职业资格证书(特殊职业能力证书或培训资格证书)、就业或创业证明、职业培训机构出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等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