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酒防沙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自主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学院自主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深化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郑宁办发〔2016〕33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宁教〔2016〕36号),结合学院招生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仅适用于我院2022年自主招生。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三条学院名称:宁夏酿酒防沙职业技术学院(学院代码:14377)
第四条学院地址:宁夏银川市三沙源国际生态旅游区南侧
第五条办学层次:高等职业教育(大专)
第六条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三章招生范围和申请条件
第七条在我区参加2022年高考并考试合格的原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户口要求,按照《宁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户口和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第八条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2022年高考考生报名办法》中的报考条件。
第九条凡对酒及酒类产品有禁忌者,应慎重报酿酒技术专业。
第四章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
第五章奖学金和资助政策
第十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标准为3300元/年)、燕宝助学金(标准为2000元/年)、“雨露计划”(标准为3000元/年)。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品学兼优的学生还可享受8000元/年国家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2000元/年校级奖学金。
第六章报名方式
第十一条报名时间:2022年3月18日至2022年4月15日。
第十二条考生扫描报名二维码或电话联系学院报名预报名信息。本人登录宁夏酿酒治沙职业技术学院网站招生就业专栏(http://www.nxfszs.cn),下载并填写《宁夏酿酒治沙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自主招生报名登记表》、《考生诚信承诺书》(报名登记表须加盖考生所在学校公章)。
第七章现场确认和面试
第十三条现场确认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第十四条面试内容:面试内容由语言表达能力(100分)和沟通协调能力(100分)组成,总分200分。
第十五条面试材料:考生提供的所有材料均为A4纸,按以下顺序装订。
1.宁夏酒防沙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自主招生报名表(需考生所在学校公章)。
2.诚信考试承诺书(考生本人及家长签字)。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2022年高考考生报名表(此表需从宁夏教育考试院网站下载,带考生编号)。
第八章入学规则
第十六条按照考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1.考试成绩:对考生的物理、化学、政治考试成绩进行折算,即一个成绩折算成100分;b换算成80分;c换算成60分,再计算三次考试总成绩。
2.面试成绩:共200分(语言表达和沟通协调100分)。
第十七条排序原则:
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总分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面试成绩相同的,按物理、化学、政治从高到低排序。
第十八条招生工作按照自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过程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自觉接受宁夏回族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九章后续管理
第十九条所有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2022年全国高考,被录取学生的数据信息由学院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备案。
第二十条根据学院招生管理规定,无正当理由未按时到校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第二十一条学生在学校完成规定的课程,经考核达到毕业标准的,由学院授予全日制大专毕业证书。
第十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学院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招生。学院将追究以我院名义非法招生的中介或个人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由宁夏酿酒防沙职业技术学院招生部负责解释。
学院监督办公室电话:0951-8469106
报名地址:学院行政办公楼115、113室。
联系电话:0951-8469003韩老师0951-8469005魏老师。
网站:http://www.nxfszs.cn/
自主招生入口
附件: 1。2022年自主招生考试考生报名表
2。2022年自主招生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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