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男22岁,女20岁。
南京秦淮区婚姻登记条件:
1.当事人均为大陆居民,一方或双方在秦淮区有常住户口;
2.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异、丧偶);
4.双方无直系血亲关系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5.双方自愿结婚,共同向婚姻登记处申请;
6.双方均未患医学上认为不宜结婚的疾病;
7.提交的文件、证件和其他材料齐全、规范、真实、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