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划入标准

北京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划入标准,第1张

北京医保个人账户划入标准(在职+退休)

北京市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转移标准(在职+退休)

转入北京医保员工个人账户金额

35周岁以下(不含35周岁)=个人账户(2%)企业账户(0.8%)=缴费基数*2.8%

35周岁(含)-44周岁(含)=个人账户(2%)企业账户(1%)=缴费基数*3%

45岁以上(含)=个人账户(2%)企业账户(2%)=缴费基数*4%

北京市医疗保险退休人员个人账户转移标准

70岁以下退休人员=每月转入100元(扣除大额互助3元,实际为97元)

70岁以上退休人员=每月转入100元(扣除大额互助3元,实际107元)

具体计算方法为:

(1)35周岁以下的职工,按本人月工资基数的0.8%划入个人账户;

(2)35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的职工,按本人月工资基数的1%划入个人账户;

(3)45周岁以上的职工,按本人月工资基数的2%记入个人账户;

(四)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按照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3%记入个人账户;

(五)70周岁以上退休人员,按照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8%计入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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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https://juke.outofmemory.cn/life/11863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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