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居民医保报销规定

太原市居民医保报销规定,第1张

太原市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延期通知

2022年太原市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延期通知

一、保险登记缴费延期时间

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截止时间由2021年12月20日调整为2022年1月20日;缴费截止时间由2021年12月25日调整为2022年1月25日。延长期内,个人缴费标准和缴费方式继续按照相关政策执行。

二。享受待遇期限的规定

对于在本次延长期内完成参保缴费的居民,待遇享受期限统一规定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参保居民在2022年1月1日后已完成参保缴费的,当年发生的医疗费用,按规定予以报销。

缴纳时间节点的确定以税务部门的征收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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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https://juke.outofmemory.cn/life/11861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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