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新城区户口迁入中心城区条件一览
武汉新城户口迁入中心城区条件列表
新城区户籍人员在中心城区和功能区拥有自有产权住房,在中心城区和功能区就业创业的,在本市连续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1年以上(不含补缴)且企业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就业单位或个人可申请落户。
1.申请人是新的城镇户籍人员;
2.申请人在中心城区和开发区拥有自有产权住房;
3.申请人在中心城区和开发区就业创业,就业单位或灵活就业人员在本市连续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年以上,企业正常经营1年以上;
4.如果还需要随配偶、子女落户的,要符合投靠条件。
注:(1)中心城区包括江岸、江汉、硚口、汉阳、武昌、青山、洪山、东湖生态旅游景区,东湖高新区关东、铁鸡山所,东西湖区常青花园派出所辖区;(2)开发区包括东湖高新区、武汉经济开发区(汉南区)、武汉化工区,但东湖高新区的关东、铁鸡山派出所管辖区域除外;(3)新城区包括蔡甸区、江夏区、东西湖区、黄陂区、新洲区,东西湖区常青花园派出所管辖区域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