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生育医疗费支付办理
一、事项名称
生育医疗费用支付
二。服务对象
太原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
三。处理方法
现场:太原市政务服务中心A区代收代缴一科A11-A12窗口。
四。处理过程
现场处理:
1 .由单位承办人统一经办,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提交申请材料。
2.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受理、审核、拨付。
3.符合规定的缴费项目金额由经办机构支付,参保职工由单位支付。
五、申请材料
1.单位首次办理生育待遇账户确认函(ybzx.taiyuan.gov.cn网站下载),由单位经办人办理。
2.顺产、难产、剖宫产提供住院票据、出生证明、出院诊断证明。
3.分娩并发症、妊娠和分娩并发疾病提供住院费用单、出生证明、出院诊断证明、费用汇总表、病历复印件。
4.参保男职工失业配偶提供住院账单、出生证明、出院诊断证明、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太原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个人承诺书。
5.因工作调动而转移劳动关系的,提供原参保地证明。
六。处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七。监督电话
0351-2377283
八。监督电话
1.现场询问
2.电话查询:0351-2366750
九。评估渠道
在办理符合要求的事项过程中,现场受理、办理进度、查询渠道、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及时回复咨询等。可以评估。开展现场评价、互联网评价、第三方评价等多种形式的评价,并向社会公开。
1.线上:线上服务“一物一评”
(1)通过官网-互动交流-山西省医疗保障局满意度测评,评选出“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非常不满意”五个等级,后两个等级为差评。
(2)通过太原市医保智能公共服务子系统(http://wt . ybzx . Taiwan . gov . cn/),点击“前往评价”按钮,前往评价界面进行评价。选择五颗星表示“非常满意”,四颗星表示“满意”,三颗星表示“基本满意”,两颗星表示“不满意”,一颗星表示“非常不满意”,后两个等级为差评。
2.线下:窗口业务办理完毕后,一次性考评一次,分为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非常不满意五个等级。后两个等级是差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