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就业见习补贴申请指南
海口就业见习补贴
补贴范围
享受就业见习补贴的人员范围为离校后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和国家级贫困县可扩大到离校后2年内未就业的中职毕业生。我省16-24岁无业青年。
吸纳上述人员参加就业见习单位,给予一定标准的就业见习补贴,由见习单位用于支付见习期间的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对见习人员进行指导和管理。见习见习保留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可适当提高见习补贴标准。
申请材料
1.海南省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
2.单位支付给学员工资的银行凭证;
3.毕业证书;
4.身份证;
5.人身意外保险。
补贴标准
见习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如海口市最低工资标准为1670元),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给予单位见习补贴(海口市补贴标准为1336元)。
就业试用期
就业试用期时间一般为3个月至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