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人
2020年空香港新城范围内符合空香港新城相关产业奖补政策的企业(含金融机构)。
二。申请时间和地点
申请时间:请于2021年5月6日至2021年5月27日在空港新城政务大厅政策履行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地址:空港新城政务服务大厅22号窗口。
联系电话:邓卓(029)33633783
乔怡月(029)33636147
三。申请流程
根据《西咸新区空临港新城产业奖补政策实施细则》(陕空港发[2020]4号)及新区相关规定,本着优化流程、方便企业的原则,本次申请空临港新城产业奖补政策的基本流程如下:
四。适用范围
本批次申报了以下四项产业政策(详见附件1):
1."空香港新城关于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的奖补政策";
2."空香港新城扶持“进口商品展示交易集散中心”企业发展补贴办法;
3."空香港新城奖补政策支持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发展";
4.空港口新城关于支持航运空物流业发展的奖补政策。
五.声明要求
1.申报单位原则上为在空港口新城注册、经营、纳税,且符合产业发展导向和相关政策文件的企事业单位和项目;
2.申请人按照《申请指南》(附件2)的要求准备项目申请材料,将申请表及其附件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按时限提交至受理点;
3.空香港新城产业奖补政策采取“最大不重复”原则对企业进行奖补,已享受新区、新城同类别奖补政策不可重复申报。除部分“双创”企业和管委会认定的现代服务业企业外,企业每年可申请的奖励资金总额一般不超过其年度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空香港新城留存部分(不含税费);
4.2020年产业政策奖励资金没有重复申报;
5.申报单位应在申报时签署并提交企业承诺书,严格遵守承诺,认真审核申报材料,杜绝夸大、弄虚作假等行为。
6.对严重违反环保政策、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进入信用体系黑名单的企业,原则上不予奖励;对违法违规或弄虚作假获取奖励资金的企业,经认定后三年内不得享受空香港新城、西咸新区等奖励政策,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7.享受加分政策的企业必须做出承诺,其工商登记和税务关系十年内不迁出。企业因自身原因违反承诺迁出空港新城,或虽未迁出但出现非正常经营的,除不再享受各项奖励政策外,须全额返还已兑现的奖励资金;
8.招商局一局牵头对“空香港新城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奖补政策”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对相关企业进行通报。宣传部、教卫局、招商局二局、航空空物流发展局分别配合航企总部企业申请;综保办负责对《空香港新城扶持进口商品展示交易集散中心企业发展补贴办法》和《空香港新城扶持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奖补政策》申报材料进行初审;航空空物流发展局负责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口新城管委会“支持航空空物流产业发展奖补政策”申报材料初审,综保办配合好。有关部门要宣传政策,组织企业积极申报。
附件:
1.空港口新城1产业政策
空新港城二产业政策
空香港新市镇产业政策3
空港口新城产业政策4
2.2020年港口新城产业政策申报指南空 1
2020年港口新城产业政策申报指南空二
2020年港口新城产业政策申报指南空 3
2020年港口新城产业政策申报指南空 4
3.企业奖补政策申请初审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