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长宁区公租房申请条件及流程

上海市长宁区公租房申请条件及流程,第1张

上海长宁市筹公租房申请流程

边肖整理了常宁市公租房编制相关内容,具体规定如下:

上海市长宁区公租房申请流程

上海公租房最长居住年限及规定

最长居住期限为6年。具体政策如下:

根据《关于发展本市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沪府[2010]32号),

1.公租房保障对象在市、区公租房租住或居住满6年后,不再享受公租房保障,各区住房保障机构不再受理其公租房准入资格申请。同时,符合下列条件者,可按市场租金申请过渡居住在公共租赁住房:

(1)申请人(本人、配偶及未婚子女)在本市不拥有产权住房(期房除外)、租住公有住房,且在申请之日前1年内未发生产权住房出售、赠与或公有住房租赁权转让行为;

(二)在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期间遵守租赁合同和公共租赁住房管理规定,信用记录良好。

2.申请人应当在总租赁期限届满前3个月向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机构提出市场租金过渡居住申请,并提交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提供的户口簿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运营机构结合住房供需等情况后。,同意申请人过渡居住的,应当提交项目所在地的区住房保障机构对申请人住房情况进行核实;经核实住房条件符合过渡居住申请条件的,运营机构可与其签订市场化住房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为一年。租赁价格根据运营机构委托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后的市场租金水平确定。合同期满,相关对象仍符合过渡居住申请条件的,经运营机构同意并核实住房条件后,可续签合同一年,租金水平进一步提高;合同到期,你要退出房子,不要再续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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