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来穗务工人员公租房分配

广州市来穗务工人员公租房分配,第1张

广州来穗公租房配偶社保没就业登记可以申请吗

问:配偶在广州从事个体经营,已缴纳社保,但无就业登记。他可以成为共同申请人吗?

答:可以,在广州工作或生活的配偶可以共同申请。配偶可提供广东省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回执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应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签字确认)进行核查。

共同申请人提交的材料:

1.共同申请人的户口簿原件或复印件;

2.共同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3.共同申请人在广州工作的证明材料。共同申请人有工作单位的,提供就业登记证(原件)、劳动合同(复印件)、工作单位证明(原件);共同申请人属于在本市辖区内办理商事登记的企业投资者或者个体工商经营者的,应当提供本市辖区内有效的商事登记证明(复印件)();

4.须提供共同申请人在广州住所的相关证明材料以供核实。共同申请人无工作单位且不属于本市辖区内已办理商事登记的企业投资者或个体工商经营者的,需提供有效的《广东省居住证》或《广东省居住证在本市申请受理回执》原件或复印件,以备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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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https://juke.outofmemory.cn/life/11855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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