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广州来穗公租房后取得广州市户籍怎么办?
租房后拿到广州户籍怎么办?
承租人或其配偶在租住公租房期间取得广州市户籍的,申请续租按当时户籍的公租房政策执行。
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户籍条件的,可以申请续作户籍;经核实,户籍家庭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由市住房保障部门取消其租赁资格。
扩展:租赁期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应及时向出租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报告,申请提前解除租赁合同:
(1)承租人或其家庭成员共同申请购买、赠与、继承或以其他方式取得自有产权的广州市住房;
(二)承租人或其家庭成员共同申请承租公有住房、单位自住房或人才公寓的;
(3)承租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承租人有犯罪记录的;
(5)承租人不在广州工作或居住。
承租人未及时申报上述情况的,一经查实,市住房保障部门将取消租赁资格,责令承租人腾退公租房,并按照广州市房地产租赁管理处公布的本地段同类型住房年租金参考价的2倍计算租金,自上述情况发生之日起至承租人实际腾退公租房之日止。市住房保障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并申请将其行为载入广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