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课后服务收费标准
恩施市课后服务收费标准
一、费用
市区:70元/升月;农村:60元/生月。
二。相关要求
(一)坚持自愿原则。各中小学校要提前征求家长意见,告知服务事项,引导学生自愿参加课后服务,并向自愿参加课后服务的中小学生家长收取课后服务费。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参加课后服务。对经济困难学生的课后服务费,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减免。
(2)保证服务时间,丰富服务内容。要求学校周一至周五提供课后服务。课后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我州国家机关正常下班时间。课后服务内容和方式由学校与家委会协商确定。一方面,要指导学生完成作业,不得进行新课、补课、文化考试和评优;另一方面,要组织学生参加科普、文艺、兴趣小组、社团等活动。
(3)费用按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预收。课后服务费原则上按学期收取(每学期按45个月计算),学期末按日结算。一期结算,多退少补。所有费用在节前清算汇总,不得有结余或结转。学生休学、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应根据实际课后服务时间按日确定退款金额。
三。执行时间
此收费标准自2022年春季学期开始执行,试行期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