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城中区外来务工人员落户办理指南
西宁市区外来务工人员落户指引
申请条件:
在西宁市行政区域内的行政、企业(法人企业)、事业单位就业满三年并缴纳养老保险三年以上的职工,允许落户集体户。有稳定住所的,允许随本人、配偶、未婚子女落户。
加工材料:
1.与本市劳动管理部门认定的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的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三年以上的证明;
2.户口本或户籍证明;
3、落户有稳定住所的须提供单位住所性质的房屋产权证;
4.住房分配或租赁证明或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
5.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6.配偶无工作证明;
7.成年子女未婚,无工作证明。
地址:西宁市公安局户籍窗口(西宁市城中区南大街13号)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至12点,下午2.30至6点。
咨询电话:(0971) 8251610。
【/s2/】办理流程:【/s2/】材料由分局户籍窗口受理整理,经公安分局主管局长审批后,报市局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