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曲县未成年人(含大学生)意外伤害门诊医疗费如何报销?
未成年人(含大学生)意外伤害门诊医疗费用如何报销?
参保未成年人(含大学生)在日常生活、学习中发生意外伤害,有可靠证据证明无第三方责任,并经查证属实的,其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国家和省“三目录”)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意外门诊报销:不设起付线,乙类项目自付部分不承担,按80%的比例报销。一个自然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元。
材料:1。城乡居民(大学生)医疗保险手册、身份证或户口本、个人(父母)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2.原始门诊账单、费用清单、门诊病历、检查化验报告、放射报告、手术记录等。在财政、税务部门的统一监督下;3.《太原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调查鉴定审批表》;4.对于不能确定责任人的意外伤害,应提供无责任的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见证证明或鉴定证明材料。
被保险居民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未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意外伤害赔付要求。
报销地点:参保地县(市、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