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异地结婚怎么办理
6月1日,重庆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试点,解决了内地非重庆籍婚姻当事人在重庆的婚姻登记问题。
同时,为解决目前重庆市婚姻登记当事人无法跨区县办理婚姻登记的问题,同步开展了婚姻登记“一城通办”试点工作。
重庆哪些省市居民可以申请?
除港澳台以外的所有内地居民,只要在重庆居住并取得《重庆市流动人口居住证》,均可在居住地婚姻登记处登记结婚。
重庆居民可以在哪些省市申请?
同时,在试点的其他六省二市有固定住所的重庆市居民,也可按规定在当地办理结婚登记(六省二市:辽宁、山东、广东、四川、江苏、河南、湖北武汉、陕西Xi)。
需提交的文件和材料
非重庆户籍的双方需要提供《重庆市流动人口居住证》。
试点期间,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选择在一方经常居住地申请结婚登记的,除按照《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第十一条的规定需要提交的证件、材料外,还应当根据情况提交下列证件:
①双方均非重庆户籍婚姻登记当事人的,应提供其中一方的《重庆市流动人口居住证》。双方身份证和户口本。
②只有一方在重庆市登记的,应提供重庆市一方的暂住证或非重庆市一方的重庆市流动人口居住证。双方身份证和户口本。
③双方均为重庆市登记结婚当事人,应提供其中一方的暂住登记证明。双方身份证和户口本。
④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登记结婚的,办理方式与试点前完全相同,只提交《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第十一条中当事人要求的证件和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