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2.就业不因我的意愿而中断。
第二,收集期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按照失业前本人和用人单位累计缴费时间计算:累计缴费满1年的,领取3个月;累计缴费满2年的,领取6个月;缴费满3年的,领取9个月;累计缴费满4年,领取12个月;累计缴费满5年的,领取14个月;从第六年起,每满一年增加一个月失业保险金,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三。发行标准
南疆按月最低工资标准(不含“三险一金”)的90%缴纳。其他部分,缴费年限为1至12个月的,按参保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5%支付,缴费年限为13至24个月的,按参保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
四。需提供的材料
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
动词 (verb的缩写)申请人
个体失业者
不及物动词申请方式和操作流程
(1)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公共服务机构办理。
(二)登录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门户网站申请
网址:点击进入
操作流程:操作流程:登录网页-注册账号-点击社会保险-点击业务办理-进入失业救济金网上申请填写相关信息-点击保存-点击提交完成申请。(技术支持:0991-8817877)。
(3)登录全国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申请。
网址:点击进入
操作:登录网页——“电子社保卡扫描”或“掌上12333APP扫描登录”——点击“失业救济金申领”——“失业保险待遇网上申领”,填写参保地和待遇支付地信息——点击“申领”完成申领。(技术支持:0991-8817877)
七。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其他福利
(一)失业人员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年限与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年限一致。(二)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由失业保险基金向其遗属支付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同时,遗属只能选择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或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中的一项。(三)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当物价上涨时,发给临时物价补贴。
八、延长大龄失业人员的养老金领取期限。
2019年12月起,领取失业保险金后未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失业人员,可继续缴纳失业保险金至法定退休年龄。
九。停止毛发的条件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同时领取失业保险金和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二)应征服兵役的;(3)移民国外;(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五)被判处有期徒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六)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X.有关注意事项
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参保缴费人员申请减免时,应认真如实填写失业原因。停保时用人单位填报的失业原因,是经办机构审核领取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贴的依据。
XI。咨询监督电话: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