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加养老金发放的相关材料(无需追加项目):
(一)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者独生子女证原件;
(2)1995年12月31日前获得荣誉的全国、省、市劳动模范的劳动模范证书原件;
③高级专家证书、高级职称报告、聘书原件;
④国家、省(部)级科技进步奖、科技成果奖证书原件;
⑤被保险人终身无子女的,应签署《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生活补助申领承诺书》;
⑥其他符合国家规定的与增发养老金相关的原始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