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太原市医保定点医院


太原医疗机构申报定点协议管理

医疗机构申报的指定协议管理

一.活动名称

医疗机构申报定点协议的管理

二、服务对象

行业主管部门行政许可、业务监督部门批准的太原市六区三县一市的医疗机构。

三。处理方法

1.现场办理:太原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C区办公区。

2.网上办理:市级医保定点申请网上受理,申请范围、申请条件、申请流程在太原市医保局官网网报系统向社会公布。

四。处理过程

1.登录网站:医疗机构可登录“太原市医疗保险智能公共服务子系统”(http://wt.ybzx.taiyuan.gov.cn/)进行网上申报。推荐Goole浏览器和360浏览器(极速模式)。如果浏览器版本太低,可能无法正常使用相关功能。

医疗机构按照相关要求上传数据并填写基础信息表,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和服务诚信承诺,填写《太原市医疗机构医疗保险定点服务资格承诺书》。

2.实名登记;首次登录太原市医疗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需要用手机号注册个人用户并登录。登录成功后进行实名认证,认证成功后再次登录即可使用相关功能。

备注:个人用户必须参加太原市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才能进行实名认证。

3.填写申请信息:使用实名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太原市医疗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进入后,选择个人事务→医疗机构→网上申报。进入“网上申报”页面,下载相关资料,填写盖章,然后扫描生成电子pdf文件,上传到“网上申报”模块。

4.受理和评审:太原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在网报系统对申请市级医疗保险的定点医疗机构提交的材料进行网上受理和评审,并根据基本信息表填写的内容对医疗机构进行评审和备案工作。

5.社会公示:太原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在确认定点医疗机构网上申请受理评价后,初步拟向社会公示定点医疗机构名单,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6.通知:公示期满,未提出不同意见的,发放定点医疗机构批准文件,并报太原市医疗保障局备案。

7.签订协议:新定点医疗机构在接到通知后20个工作日内,到中心信息部和医疗管理部办理医疗保险信息联网备案手续并签订服务协议,逾期不办理的医疗机构视为自动放弃。

8.申请太原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第三方医学检验机构,其服务项目必须由太原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全部或部分支付后方可申请,否则不予受理。第三方医学检验机构指定后,需携带中央文件及双方与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签订的服务协议到医管部门备案。

9.省市医保协议资格互认

凡已纳入山西省医保协议服务单位的医疗机构,需登录网站填写基本信息表、太原市医疗机构医保定点服务资格承诺书,上传与省医保经办机构签订的医疗服务协议。中心出具文件后,可直接与市医保中心签订服务协议,与信息系统对接,纳入协议服务范围。

新增市直定点医疗机构应遵循真实申报、信守承诺的原则,以符合医保经办机构智能监控管理要求为申报核心条件。医保部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定点医疗机构核查中存在虚假信息,因违法行为造成社会影响的,相关行业部门处理的医疗机构将被取消本次定点申报资格,三年内不予受理。

动词 (verb的缩写)在线报纸材料

申请新增市直定点医疗机构网上信息名单: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2.营业性医疗机构提供营业执照。

3.申请医疗机构提供医务人员的执业证书和资格证书。

4.本医疗机构的内部管理制度。

5.营利性医疗机构需要提供申请机构所有员工的社会保险登记证和医疗保险证明。

6.申请医疗机构房屋租赁合同或产权证(免费提供住房的需提供资料)

7.拟申请医疗机构的地理位置和布局。

8.大型医用设备合格证和应用许可证。

不及物动词办理时限

动态申报和及时处理

七。处理进度查询

在线查询:太原市医疗保险智能公共服务子系统(http://wt.ybzx.taiyuan.gov.cn/)

八、监督电话

0351-2377283

市级定点医疗机构网报受理流程

登录网站-→实名注册-→填写申请信息-→验收评估(初审未通过发回新申请)通过-→拟定公示(公示如有差异,取消)-→发布通知-→签订协议(现场验收和日常审核中发现违反承诺的,予以撤销)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签订流程

一.活动名称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签订流程

二、服务对象

新进入太原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三。处理方法

现场:太原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A区医疗管理科A31 -A34窗口

四。处理过程

1.新接入定点医疗机构凭太原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定点医疗机构接入文件到信息科办理机构号,到医政管理科领取定点医院医疗服务协议进行自主学习。

2.新入院的定点医疗机构完成网络连接、对接开发HIS系统和购买读卡器,并在网络开通管理表中填写机构号和PSAM卡号;登录“国家医保局信息化标准动态维护”(code.nhsa.gov.cn:8000/),信息维护详见(两个机构三类人员维护手册)。

3.新入院的定点医疗机构将医院基本信息及相关材料提交医政管理科备案,并书面承诺熟悉和掌握协议内容。按照医疗机构的级别,三个目录对应。

4.医政管理科、信息科审核网络开通管理表,开通付费类别,并在医政管理科与新入院的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医疗服务协议。

动词 (verb的缩写)申请材料

定点医疗机构定点准入文件、网络开通管理表、承诺书、医院基本信息相关材料等。

不及物动词办理时限

新准入的定点医疗机构完成网络连接、HIS系统对接开发和读卡器购置,三个目录对应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

七、监督电话

0351-2377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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