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政策(单位+工资+工龄)
一、贵阳市鼓励高校毕业生向基层流动的措施
继续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特岗教师(医生)、“三支一扶”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鼓励大学生基层服务项目工作人员留在当地工作。研究生和“双一流”本科毕业生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可直接考核录用到服务地区乡镇事业单位。
二。基层服务项目人员计算长度方法
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的工龄计算为工龄,工作时间根据其在基层的服务年限和缴纳养老保险情况计算。
三。在贵阳市基层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工资补贴
在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级别(薪级)工资按规定定为高一级(一级)或二级(一级)。
四。贵州省高校毕业生工资政策向基层倾斜
(一)政策内容
对在我省县(市、区)及以下事业单位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新录用为公务员的,试用期工资可直接按照试用期满后的工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的等级工资确定,到艰苦边远地区未列名的县(市、区)工作的, 等级工资会定得高一点,到艰苦边远地区或原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一至三个县(市、区)工作的,等级工资就高。 对于招聘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可以提前定级,定级时的薪级。在艰苦边远地区未纳入的县(市、区)工作的,薪级定得高一点。在我省1至3个艰苦边远县(市、区)或原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工作的,薪级定为两级。落实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的乡镇工作补贴政策,向条件艰苦的边远乡镇和长期在乡镇工作的人员倾斜。
(二)处理方式
制度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