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肥购买新房一次性提取公积金需要哪些材料
购买新建商品房(一次性提取)
1.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设部监制的标准合同文本);
二、网上报名确认单原件;
3.超过购买价格20%的预付款收据原件;
4.本人身份证原件;
5.合肥市一类活期储蓄账户银行卡或存折;
六、配偶提取公积金,还需提供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
七、共有人提取公积金,除提供共有人的房产证、身份证原件外;
提款额度
购房:房款总额-网上备案确认单注明的按揭金额。
贷款偿还:累计偿还本息额-还款期内累计提款额。
房租:职工及其配偶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该房屋当期实际租金总额,每年最高提取金额为15000元。
温馨提示:
为提取配偶公积金提供配偶身份证和结婚证;同一户口本的父母或子女提供的代理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单位的代理人应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代理人应提供委托人的所有资料)
同一套房首次未提取公积金还贷,未提前还款或结清且还款金额和年限不变的,无需提供还款对账单,提取金额按首次提取金额计算。
一次性支付购买自住住房,提取所有权人、配偶或者财产共有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房总价款;住房贷款,提取总额不得超过首付款。
地址:
合肥市芜湖路347号华庭B座2~3楼
电话号码:
0551-1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