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人才补贴博士毕业生申请指南
博士补贴标准
★博士生补贴标准:
★生活补贴: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月收入5000元(已获得省财政10万元生活补助的,按完成原则,月补助标准为3333元)。
博士生申请条件
★申请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生活补贴、租房补贴、学费补贴申请人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2018年1月1日后首次工作,入职以下单位和岗位(高校毕业生需在毕业3年内入职):
(一)太原市、县各类企业(含中央、省属企业)、社会团体和行政、事业单位;
(2)中央和省级三类高等学校(含省委党校,下同)、科研院所、公立医院(不含参评单位)的教学、科研、临床一线岗位;
(3)省属民办高校教学科研一线岗位;
3.与用人单位签订不低于3年的劳动(聘用)合同(基本服务项目人员放宽至1年以上),并按规定在用人单位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4.具有本市户籍(技师、高级技师需在2018年1月1日后落户);
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体户享受同等待遇。
(二)能力素质提升补贴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2018年1月1日(全年)后取得学历学位或职业资格证书;
3.能力素质提升期间,与太原市各类企业(含中央、省属企业)、社会团体及市县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按规定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4.有本市户籍。
博士生办理流程(一)立案时间。2021年9月15日-10月20日。
(2)提交材料。申请人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劳务派遣人员向实际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用人单位核实材料真实性并在5个工作日内在单位公示,用人单位向当地县(市、区)、开发区(园区)行政大厅人才服务窗口申报。其中,中央和省属事业单位进驻合并,市属行政事业单位向市行政服务中心人才服务窗口申报。
(3)审计。各受理地人社局或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审核,审核不合格的通知申请人所在单位。
(4)宣传。11月底,各审核部门在官网、当地政府公示其审核名单,市人社局在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
(5)分配。由市人社局和各县(市、区)、开发区(园区)将人才补贴(贴纸)发放到申请人的人才联名卡上。
(6)上诉。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市人社局申诉。
博士生申请材料①个人信息:
登录http://rsj.taiyuan.gov.cn、官网、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入个人信息,填写完毕后将导出的文件复制到u盘,与其他材料一起提交;
②申请表:
高校毕业生工作生活补贴申请表(附件1)
★备注:申请表的内容应与第①项中输入的信息一致。
③用人单位填写应征花名表:
高校毕业生申请工作生活补贴名单(附件4)
★注意:申请表纸质版和excel电子版都要带,电子版必须带。
④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一页,身份证复印件两份,户口簿复印件一份。
⑤相关学历:
(1)教育部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证书电子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