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坚持安全出行、有序流动。不要去中高风险区及其县(市、区、旗),除非必要,不要去中高风险区所在市的其他县(市、区、旗)。
二是一旦省内出现局部疫情,受灾县(市、区)要严格限制民众出行,当地市内其他县(市、区)民众非必要不要出行。如确需出行,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去张家口、崇礼区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旅行码、健康码“绿码”,及时联系目的地社区(村)或单位报到。
四、发热病人、卫生代码“黄码”等人员,要履行个人防护责任,主动配合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在感染风险排除前不得出行。
河北省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相关工作通知
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就做好节日期间工作通知如下。
坚决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确保人民生命安全和健康。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节日期间人员流动和聚集增多带来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坚持“外防投入、内防反弹”的原则,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地方应急处置工作,减少“两节”期间人员流动和聚集,避免不必要的出行,最大限度消除疫情防控隐患,坚决维护首都和北京冬奥会安全。克服麻痹、厌战、放松和侥幸心理,严格落实“十个常态化”和30条防控措施,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分区施策,精准防控,全面强化节日期间疫情防控措施,坚决防止疫情输入和发生。
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规定。原则上不举办、不举办、不组织大型线下会议、培训、慰问等。。引导群众增强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坚持少聚会、勤洗手、戴口罩、用公筷等卫生习惯,做好个人防护。除非必要,我们不会去中高风险的地区。
进一步完善境外直接来冀人员、省外途经来冀人员、国内有疫情地区来冀人员的数据共享、信息通报、大数据核查和疫情防控机制,严格实行闭环管理,确保无缝衔接。加强疫情监测预警,加强对宾馆、饭店、超市、医疗机构、机场、车站、码头、旅游景点等场所的管理,防控旅途中的疫情。严控庙会、灯会、大型文艺演出、展览促销等聚集性活动,全面“回头看”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防止输入性、聚集性疫情。
严格落实“三道防线”疫情防控措施,北京周边市县全面落实京津冀联防联控机制要求,北京周边道路卡口常态化监控人员体温,核对健康码和出行码,核对身份和车辆信息,坚决防控风险点,阻断传染源。坚持“人与环境共防”原则,在无水港、海港和空口岸实施口岸分流措施,加强进口冷链食品、高风险非冷链货物和集装箱防控,加强进口货物风险监测,防止境外疫情输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