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大通县户口市内外迁移办理指南
西宁市大通县户口迁入迁出办理指南
1。迁入城市:按有房投靠直系亲属原则办理
1)孩子们搬进他们父母的家
所需材料:本市户籍登记表、户口本、人口信息系统不能显示亲属关系的,须提供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父母搬进成年子女的家中
所需材料:本市户籍登记表、户口本、人口信息系统不能显示亲属关系的,须提供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3)搬到新地址
所需材料:本市户籍登记表、户口簿、房产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地名使用证、结婚证、人口信息系统无法显示亲属关系的,提供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4)二手房原房主未迁出,新房主要求落户的,应当落户。原主人由当地派出所登记落户,暂空挂在集体户口上,由户口登记官登记,并在人口表中注明。
所需材料:户口簿、房产证或不动产证、地名使用证、结婚证、人口信息系统不能显示亲属关系的,须提供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5)因离婚导致人户分离且无住房的一方,可以将户口迁入直系亲属家中。特殊原因不能迁出户口的,可以暂空挂在派出所集体户,为其办理居民身份证和子女落户。户口簿应在人口表中登记和注明。
所需材料:户口簿、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父母子女关系证明,人口信息系统无法显示亲属关系的应提供。
2。搬出这座城市
所需材料:户口簿和居住证。
对入学前未将户口迁入学校的毕业生,毕业后因就业需要将户口迁入外地的,直接凭就业报到证、毕业证、接收单位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接收单位证明等材料出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