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大通县外来务工人员落户指南
西宁市大通县农民工指南
办理条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行政、企业(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就业满1年并连续缴纳养老保险3年以上的外来务工人员,允许其在本单位集体落户,有稳定住所的允许其本人、配偶及未婚子女落户。
所需材料:填写《大通县户籍考核表》,
附加:
(一)本市劳动管理部门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的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3年以上的证明;
(2)原居住地的户口簿;
(3)稳定住所落户的,提供单位住所房屋产权证、房屋分配或租赁证明或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
(4)结婚证;
(五)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6)成年子女须签署未婚承诺书;
(7)配偶及子女户口簿。户籍为非亲子关系的,须有当地派出所直接出具的亲子关系证明或出生医学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