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大通县工作调动落户办理指南
西宁大通县办理工作调动落户指南
办理条件:省内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职工调入本市行政区域工作的,允许其配偶和未婚子女落户。
所需材料:
(一)省、市人事部门或省直单位的命令、交流函及有关组织部门出具的录用批文;
(二)接收单位的介绍信;
(3)原居住地的户口簿;
(4)已有稳定住所定居的,须提供本单位居住性质的房屋产权证、分配或出租房屋的证明;直系亲属落户的,需提供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直系亲属证明;无稳定住所,在单位或单位所在地派出所定居的集体户。
配偶子女随其迁移的,还应提供:
(5)结婚证;
(6)成年子女签署的未婚承诺书;
(7)配偶及子女户口簿。户籍为非亲子关系的,须有当地派出所直接出具的亲子关系证明或出生医学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