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垃圾分类标准+分类目录
南京生活垃圾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其他垃圾进行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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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回收
指适宜回收再利用的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废纸、塑料、玻璃、金属、织物等。
2。有害废物
指对人体健康和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充电电池、纽扣电池、灯具、废弃药物、农药(容器)、薄膜等。
3。厨房垃圾
指易腐烂的生活垃圾、家庭厨余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厨余垃圾。
主要包括:蔬菜叶、水果皮核、剩菜剩饭、废弃食物等家庭厨余垃圾。在家庭中产生;餐饮经营者和机关、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集体食堂在食品加工、餐饮服务、单位用餐等活动中产生的食物残渣、食品加工废弃物、废弃食用油脂等餐厨废弃物;蔬菜瓜果废弃物、腐肉以及其他餐厨垃圾,如废弃的肉骨头、水产品、畜禽内脏等。由农贸市场和农产品批发市场生产。
4。其他垃圾
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厨余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垃圾。
该指南细化了各类生活垃圾,列举了使用频率高或容易混淆的垃圾,方便公众将其归入不同类别。生活垃圾分类目录详细清单见附件1。具体目录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生活垃圾特点和利用处置需要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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