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台湾通行证办理费用
1.《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每本30元。
2.《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上备注,每次20元。
3.大陆居民往来台湾省有效签注1份,每份20元;多次有效签注,每次100元。
(一)祖国大陆居民在台湾省定居、探亲访友、旅游、接受和处理财产、办理婚丧嫁娶,必须向其户籍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提出申请。
(二)祖国大陆居民申请前往台湾省旅游,应当办理下列手续:
1.交换身份和户籍证明;
2.填写去台湾省申请表;
3.在职和在校人员须提交申请人赴台湾省的意见;非在职、在校人员须提交当地派出所对申请人前往台湾省的意见;
4.提交与申请相对应的证书。即落户必须提交能在台湾省实际落户的证明;探亲访友,须提交台湾省内亲友关系证明;接受和处置财产,必须提交经公证的财产合法权利证明;办理婚姻事务,须提交经公证的婚姻状况证明;办理亲友丧事,须提交相关信函或通知;主管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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