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用人单位医保业务每月办理时间
桂林市医疗保障管理中心关于调整新医保网上大厅开放时间的通知:
根据《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桂林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的通知》(市政〔2011〕122号)第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参保人数的,应当于每月15日前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手续,重新核定职工医疗保险费的应缴数额。每月15日后不再受理当月参保人员增减业务”。自2022年1月起,广西医保网上服务大厅开放时间为每月1日至15日。请各参保单位及时办理参保人员增减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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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和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的工作安排,广西医疗保障信息系统于2021年12月12日正式切换至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并同步上线新的医保网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s://ybwt . ybj . gxzf . gov . cn/web/hall enter/)。如需办理相关业务,请在新医保网上服务大厅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