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社区社保业务办理指南(材料+地点)
办理业务
1、新投保的个人
长春市灵活就业人员,长春市自由职业者或注册个体工商户,长春市居民,长春市求职人员。
长春户籍人员携带身份证原件;长春市非户籍人员根据不同类型需要提供居住证或产权证或求职信息登记表;在长春市注册的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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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未就业军嫂转入申请
本人携带身份证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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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人失业救济金申报书
我带着身份证,吉林银行或者工行的卡在我的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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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报书
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本人名下的吉林银行或工行银行卡,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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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退休丧葬抚恤金申请
申请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和死亡证明。
6、省外转户申请、城镇转户申请、新退休人员首次认证
我带着身份证。
7、灵活就业人员个人退休声明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参加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按规定申领基本养老金,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养老保险缴费银行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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