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比例
一、2021年武汉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标准
缴存基数上限:按2020年武汉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确定,缴存基数上限为26891.76元;
缴存基数下限:根据政府公布并执行的当地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确定。下限武汉主城区1个,750元1个,新城区500元1个。
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得高于上限标准,也不得低于下限标准。
二。2021年武汉住房公积金比例
企业单位:可在5%至12%范围内自主确定;
非企业单位:可在8%至12%范围内自主确定。
职工和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一致。
三。调整范围和对象:
2021年6月30日前,在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的单位及其在职职工。
四。备注:
1.单位要核对职工姓名和身份证号,确保职工个人信息准确无误,再调整缴存基数。
2.上一年度未按政策规定标准为职工足额缴费的单位,可以为职工补缴差额。
3.单位调整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时,应当告知职工本人,接受职工监督,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4.缴存额调整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系。
5.本通知自2021年7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