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可以接种新冠疫苗了吗

楚雄可以接种新冠疫苗了吗,第1张

楚雄接种新冠疫苗将影响出行(附新冠疫苗推进政策)

关于进一步推进新冠肺炎预防接种工作的通知

居民和朋友们:

目前,新冠肺炎疫情仍在全球流行,疫情防控不容松懈。急需加快疫苗接种,形成全民免疫屏障!为了每一个公民、每一个家庭和你身边人的共同健康,请履行你的社会义务,主动接种新冠肺炎疫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凡在我市生活工作,年满18周岁(户籍不限),无疫苗禁忌症者,均须接种。7月23日前完成第一次注射,8月21日前完成第二次注射。《新冠肺炎预防接种禁忌证》由我市区域内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楚雄市人民医院、楚雄市中医院、楚雄市妇幼保健院、楚雄市人民医院、楚雄市中医院、楚雄市妇女计划生育中心)统一出具。

2.7月15日起,18周岁以上人员进入我市辖区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医疗机构、药店、车站、高铁站、养老院、疗养院、福利院、学校(含幼儿园、托儿所、分院外培训机构)拘留所、宾馆、酒店、民宿、农家乐、酒店、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景区、图书馆、文化馆、影剧院、博物馆、电影院、KTV、酒吧、网吧、健身房。主动出示预防接种记录(云南卫生码含预防接种标识),上述经营场所的业主(管理人)在接种后进行云南卫生码和新冠肺炎绿边标识码“二码联查”,登记未接种人员信息,动员其及时接种,并及时向当地社区和行业主管部门报告信息。行业主管部门应负责监督和指导上述场所的实施。

3.7月23日前,我市辖区内各类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广大党员必须完成除禁忌症外的疫苗接种。对未接种新冠肺炎疫苗的符合条件的在职人员和离退休干部职工,主管部门或单位应责令其限期完成接种。各类工贸企业和公共服务行业单位的所有者或管理者承担“照顾全体职工”的主体责任;未能“采取全部措施”的,由行业主管部门纳入疫情防控重点监管,限期接种疫苗。假期未接种疫苗的大学生和即将上大学、年满18周岁的高中毕业生,应尽快到就近的接种点接种疫苗。四。7月23日起,原则上未接种疫苗人员(有禁忌症者除外)不得进入医疗机构、养老院、学校(含幼儿园、托儿所和校外培训机构)、图书馆、博物馆、监狱等重点场所。,并且不允许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在对入境人员进行入户健康观察和日常健康监测时,共同居住的人员必须接种疫苗,否则入户审核不予通过。

5.接种新冠肺炎疫苗后,广大市民应继续遵守常态化疫情防控条例,牢记“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少聚集、用筷子一米”六项措施,保护自己和家人的健康。重点场所业主(管理人)要继续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继续做好云南卫生编码、预防接种记录、量体温、戴口罩、“一米线”等检查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对所辖重点场所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和预防接种工作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对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预防接种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不及物动词如果不接种新冠肺炎疫苗,会给你的生活和出行带来不便。请根据时间限制尽快接种新冠肺炎疫苗。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聚客百科

原文地址: https://juke.outofmemory.cn/life/1178845.html

()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2-08-14
下一篇 2022-08-14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0条)

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