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养老保险参保材料
城乡居民:
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
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1)《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参保申报审批表》;
(2)《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申报审批表》;
(3)城乡残疾人养老保险缴费补贴审核表;
(4)区县人社局同意被征地农民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批复及行政村公示。
处理方式:
柜台办理
处理时间和地点:
业务办理时间为每月26日至次月15日,其中低保、重残人员为每月26日至次月13日(遇节假日不顺延)。
区乡镇(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企业员工:
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
用人单位负责代理、代扣、代缴。
灵活员工:
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
处理方式:
柜台办理
处理时间和地点:
每月26日至次月18日办理业务(遇节假日不顺延)。
各社保分中心、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均可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