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选聘业主代表,应当经小组专有部分占总建筑面积半数以上且占总人数半数以上的业主同意。
业主代表的资格:
业主代表应当由业主小组中的业主担任,其资格、任期等应当明确。应当参照业主委员会成员设置,并在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中规定。
业主成员产生: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依法选举产生。
业主团队的主要职责:
业主大会由集团推选的业主代表主持,讨论决定集团内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更新、改造等事项。
业主小组作出的决定应当符合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