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乌鲁木齐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指南
1。适用范围
2021年12月31日前,所有在乌鲁木齐市医疗保障发展中心参保缴费单位的在职和退休职工。
2。申报方式和时间
申报方式:单位在新疆医保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自主申报;
申请时间:2022年3月1日-2022年4月30日。
3。申请程序
(1)申报单位在新疆医疗保险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网址:点击进入)自主下载“模板”和“(全部)职工工资申报信息”。
(二)申报单位根据2022年职工申报的工资数额,结合2021年职工基本信息,按要求在“模板”中填写职工申报的工资信息。
(3)申报单位进入新疆医保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批量缴费工资申报变更”功能,上传“模板”,经各区(县)医保分中心审核后生效。
4。申报要求
(一)参保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为职工工资总额,本单位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退休职工的申报基数为职工当期养老工资。2022年单位职工缴费基数无上限标准,不得低于2021年乌鲁木齐市最低工资标准。
(二)参保单位应在申报时间内办理2022年度医疗保险工资基数申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二条规定,自2022年5月起未申报2022年缴费基数的单位,按照其2021年12月缴费基数的110%确定其2022年的缴费基数。
(三)参保单位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要求,依法依规如实申报职工工资,申报的职工缴费工资总额应当在单位显著位置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