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宁发〔2008〕116号)、《关于贯彻<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lt《南京市廉租住房保障实施细则>:若干规定》(管〔2008〕298号)、《关于南京市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宁建保字〔2010〕1131号):经济适用住房上市的,应当向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确认,
南京市经济适用房(房源)确认函样本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