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条件:
类别
全年都可以处理。
加工材料:
(系统必须上传原彩色扫描件,扫描内容必须完整清晰可见。支持的附件格式有gif、jpg、jpeg、bmp、png、tif、pdf、doc,单个附件大小在500KB以下。)
(一)必要的材料
1.户口簿等身份信息。(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户口簿应提供首页和本人页。)
2.结算地址材料。根据《广州市户籍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的住址顺序,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迁入本人或直系亲属房产的,提供房产证或个人名下不动产登记查询证明(样本);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验证后,按要求通过信息共享验证。
(2)迁入用人单位集体户的(含人才市场集体户),提供集体户同意并加盖公章的集体户口簿首页复印件。
(3)迁入街道公共集体户的,应提供个人无上述规定的书面承诺,并提供街道公共集体户及所属派出所的地址。 gt gt
注:公共集体户承诺书签字处需要手写签字。
(二)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等证明,以及学历、学位查询结果或证明材料
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验证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样本),或全国大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报告(样本)》;
证明材料主要包括通过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上打印的查询结果(样本)或通过其网上申请直接出具的证明报告(样本);
(三)与他们一起迁移的家庭成员
随行家庭成员的户口簿及其子女的医学证明(申请人的随行子女在国外出生的,须提交国外出生证明材料和经公证的翻译材料)。
申请人为离婚者,有家庭成员随迁的,除提供随迁家庭成员信息外,还须提供离婚证及协议(民事调解书或法院判决书)。
(四)其他类型的申请人
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特招人员的报考者,须提供公务员考试部门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部门的录用(聘用)或调动证明并同意回复。
(五)相关说明
1。,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供申请人的就业证、招聘计划卡等就业证明材料;
2。申请人所在单位参加省内社会保险的,需提供导入单位在省内连续参加社会保险的历史缴费记录(在广州参保且可查询的无需提交)。
3。如果申请人需要提供的婚姻登记材料,除了广州市电子证照系统可以查询的以外,还需要提供婚姻登记材料。
4.根据有关部门的规定,未成年人原则上不能当户主,不能单独设户。申请引进在职人才入户时,请考虑实际情况随迁。
处理方式:
广州采取全流程网络申请引进人才,所有时间段均开放申请。申请人可通过电脑或移动(手机)终端申报和查询审核进度和审核结果。审核结果通过系统推送和短信通知的方式通知申请人,且不发放纸质《广州市户籍信息卡》。申请人在申报系统中上传的材料必须是彩色原件扫描件,扫描件内容必须完整、清晰可见。
下列情况的申请人需到市或区人才引进对外服务窗口现场核对材料原件:
1、在国家、省、市社会信用体系相关失信人员目录中的;
2.审计人员对网上上传的材料有怀疑,认为应该对原始材料进行核实的;
3、审计部门在随机抽查中发现的问题。
办理入口:
人才引进申请系统:电脑|手机
[处理流程]
申请人网上填写信息→用人单位确认信息并提交相应人社部门→市、区人社部门受理并审核→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发放广州市户籍信息卡并回复。
具体操作流程:
1。用人单位有法人机构权限打开“人才引进申请系统”(如果已经打开,忽略此步骤)
用人单位人事专员登录“广州市人事电子政务系统”(http://gzrsj.hrssgz.gov.cn/vsgzhr/Login_rcyjsb.aspx)进行注册,申请开通“人才引进与应用系统”。
gt gt
2。个人在线填写
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按要求填写申请人信息,上传申请材料(彩色原件扫描),提交给用人单位。
3。雇主在线提交
用人单位法人账户登录“人才引进申请系统”,核对申请人信息及附件,确认信息无误后向市、区人力资源部门提交申请资料。
4。市、区人社部门接受
对市、区人社部门受理窗口进行核查,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驳回。受理时间以受理窗口检查通过的时间为准。如果受理窗口在5个工作日内未进行核查或不予受理,则第6个工作日自动确定为受理时间。
5。市、区人社部门审核
市、区人社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并将审批情况予以公示。如遇特殊情况,审核应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
6。宣传和出版
市、区人社部门审核完成后,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即公布。
7。发放审批和家庭信息卡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完成审核公示后,广州市户籍信息卡将直接推送至广州市电子证照系统,并与公安部门共享。申请人收到审批短信通知或在申办系统查询审批结果后,可直接到公安部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实现全程网上管理。
8。去公安部门办理户籍手续
处理周期:
30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