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市关于延长2021-2022供暖季供暖时间的通知
各供热企业及相关单位:据气象部门预测,3月15日后我区气温仍将有较大波动。为保证居民供暖需求,经区政府批准,我区2021年至2022年供暖季集中供暖时间已初步延长至3月22日24: 00。延长采暖期内,对供热用户不再收取额外费用。
各供热企业要认真做好供热工作,加强供热运行管理,确保供热运行安全,确保延长期内供热质量达标。
特此通知。
济南市莱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