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医保报销办理材料
一、异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居民住院费用报销结算
所需材料
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证。
2.病人的内蒙古银行结算存折。
3.疾病诊断;
4.住院费用收据;
5.住院费用明细清单;
6.住院期间完成病例;
7.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8.《探亲审批表》或《转院治疗审批表》。
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学生异地住院费用报销结算
所需材料
1.住院费用收据
2.住院费用明细清单
3.住院病历(医院盖章)
4.疾病诊断书(加盖医院公章)
5.医疗本(与当前参保单位一致)
6.患者身份证或户口本
7.参保学生外出(探亲)期间到外地就医或因病住院的,应在7日内登记备案,并开具相关备案表。未记录的医疗费用不予支付。(记录电话号码3670103)
8.大学生放假回家住院,需要开具放假证明。(假期请假到家乡以外地区住院或开学期间到呼和浩特以外地区住院,需要先登记备案,再开相关备案表。)
9.用患者姓名办理内蒙古银行结算存折(存折贴出后请携带蓝色收据到医保窗口取医疗本)